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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环发〔2015〕6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办发〔2015〕1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工作,制定了《武隆县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武隆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