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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站、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8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武隆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 邓 涛 武隆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 王友乾 武隆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委 员:贺 勇 武隆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江朝洪 武隆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叶成权 武隆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李峰宇 武隆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
曾 芳 武隆县环保局审批科科长
裴 霞 武隆县环保局减排科负责人
根据具体情况,可邀请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及有关专家参与案件审查。
武隆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武隆县环境监察大队,由贺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举、应勃负责具体工作。
武隆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