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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通过“利剑执法”、“ 铁腕监察”等行动,坚持重点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属地配合的方式,严查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环境、自然保护区、环评领域、环境安全管理领域七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我区共计检查企业28家,查处问题企业26家,其中涉及污水垃圾处理行业2家,砖瓦窑企业1家,采石场行业5家,汽修行业8家,洗涤行业3家,混凝土搅拌2家,造纸行业1家,造酒行业2家,塑料加工行业1家,小水电行业1家,其他工业企业2家。
二是通过“联动司法”, 限期立案办结。对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做到3日内进行立案,立案后7日内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截止目前,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9件,实施查封排污企业相应设施设备4家,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4场。
三是实施“阳光监督”,通过正面宣传与负面曝光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新媒体等新闻媒体资源,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媒体、全过程的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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