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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共发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31天。本月优良天数为31天,优良天数占发布天数的比例为100%,与2015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持平(2015年9月优良天数为30天)。空气中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分别为0.026mg/m3、0.055mg/m3、0.012mg/m3和0.035mg/m3;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均达标。与2015年同期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别下降26.7%和50.0%,二氧化氮上升16.7%。城区降尘量为2.35吨/平方千米·月,与2015年同期相比上升13.0%。
空气日报统计表明:本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属于Ⅰ级(优)、Ⅱ级(良)的天数分别为15、16天,分别占48.4%、51.6%,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
二、酸雨污染状况
本县共设有仙女山和县政府办公区两个监测点位。
本月县政府办公区降雨2次,降水pH为6.43和6.53,平均值为6.53,酸雨检出率为0%。
本月仙女山降雨5次,降水pH范围为6.05到6.20,平均值为6.13,酸雨检出率为0%。
三、水环境质量
2015年全县例行监测共设置6个断面,其中乌江2个、大溪河2个、芙蓉江1个、石梁河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置2个,中心庙水库和油房沟。
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和石油类9项指标进行水质评价,“两江两河”水质良好,六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统计标准级别:Ⅱ类(乌江、芙蓉江)Ⅲ类(大溪河、石梁河))。
对城镇饮用水源地中心庙水库和油房沟水质,选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评价,所有监测项目均达标,水质满足水域功能的比例为100%。
(一)“两江两河”水质
乌江锣鹰断面、乌江白马断面、芙蓉江江口断面、石梁河长坝断面、大溪河鸭江断面和大溪河平桥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一中Ⅱ类、Ⅲ类水标准衡量:除水温外23项指标中,平桥、鸭江总磷超标,其余断面23项指标均达标,与2015年同期相比水质相当(2015年平桥断面总磷超标。
(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4项Ⅱ类和表2中5项,加电导率共30项指标进行评价,本月中心庙水库和油房沟所测项目均达标,水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