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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空气质量
系统升级调试中。
城区降尘量为2.32吨/平方千米·月,与2015年同期相比上升15.4%。
二、酸雨污染状况
本县共设有仙女山和县政府办公区两个监测点位。
本月县政府办公区降雨4次,降水pH分别为4.92—6.13,酸雨检出率为25%。
本月仙女山降雨5次,降水pH范围为4.82—6.05,酸雨检出率为40%。
三、水环境质量
2016年全县例行监测共设置6个断面,其中乌江2个、大溪河2个、芙蓉江1个、石梁河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置2个,中心庙水库和油房沟。
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和石油类9项指标进行水质评价,“两江两河”水质良好,除鸭江断面为Ⅲ类外,其余五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统计标准级别:Ⅱ类(乌江、芙蓉江)Ⅲ类(大溪河、石梁河))。
对城镇饮用水源地中心庙水库和油房沟水质,选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评价,所有监测项目均达标,水质满足水域功能的比例为100%。
(一)“两江两河”水质
乌江锣鹰断面、乌江白马断面、芙蓉江江口断面、石梁河长坝断面、大溪河鸭江断面和大溪河平桥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一中Ⅱ类、Ⅲ类水标准衡量:除水温外23项指标中,白马总磷超标,其余断面23项指标均达标,与2015年同期(锣鹰、白马、平桥、鸭江总磷超标)相比水质趋好。
(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4项Ⅱ类和表2中5项,加电导率共30项指标进行评价,本月中心庙水库和油房沟所测项目均达标,水质良好。